條款及細則

網站條款及細則細項分類

報名訂金:團費之一半(以報名時為準)。

-基於外幣浮動、燃油、交通票、酒店、保險等加價導致成本上升。本公司保留在客人出發前調整費用之權利。價格如有更改,將會另行通知。燃油附加費以航空公司最後公佈為準,必須於出發前全数繳付,如拒絕補回有關差额:则视作放来出發論。

-減免折扣優惠,必須於繳付尾数前申請及提供明,逾期则視作放棄論。須於繳付尾數時確認清楚名稱是否依照旅遊護照的姓名及次序,否則可被航空公司收取改名手績费要求重新購買機票或拒絕登機。

-根據航空公司指引,以去程日計,如年满12歲必須按成人收费,而24個月以下則会按婴兒收费。如遇資料錯誤,责任自負。(—切以航空公司规则為準)

-年齡定義:0-24個月以下為嬰兒(去程時歲数必須少於24個月);去程日少於12歲為小童;12歲或以上為成人。

12歲以下之團費的團隊住宿均為不佔床,如需要求佔床,則以成人團費計算,並請於報名時提出。

對未满18歲之客人須符合下列報名要求:·12歲以下小童之稱謂均會以女性(MISS)或男性(MSTR)代表。 15歲以下:必須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滿15歲而未滿18歲:如非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並於報名表簽署作實及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综合保险。

-請保留收據以作退款之憑據,一切退款以劃線支票支付,如以信用卡或支付實付款,退款必須經由銀行辦理手續退回該戶口,需時約兩至三星期,退款時間及一切有關條款均由發卡銀行決定。

費用包括

機票:來回經濟旅遊客位機票。

酒店:根據行程表內所列之酒店或同級,以兩人共用一雙人房為標準(包括一張雙人床或兩張單人床)。  

- 如單人報名,需繳付單人房附加費。

- 如單數組合報名,單獨客人如要求三人房(定義為兩張單人床房間加床或一張雙人床房間加床),加床可能為梳化床、榻榻米或招床。

- 酒店一般最多入住2位成人及2位12歲以下小童。

- 膳食:每日早、午、晚膳以行程表內所列為準。

- 交通:採用遊覽車及行程表內所列之各種交通工具。

- 觀光:各項遊覽節目均以行程表內所列為參考,具體以地接待安排為準。

- 行李:每位限攜帶寄艙行李一件(20-23kg),具體按航空公司規定。  

- 行李額外超重費用需由旅客承擔。

- 嬰兒收費:僅包括航空公司的手續費,不包括機位、酒店、膳食及交通等安排。

費用不包括

- 旅遊綜合保險及各國入境簽證費用。

- 導遊/領隊/司機之旅行團服務費。

- 各國機場稅、指定稅項及行李超重費用(稅項手續費是代航空公司收取的服務費)。

- 酒店、機場及各類交通工具之行李服務費。

- 行程表以外之觀光節目、自費活動項目或其他一切項目。

- 因私人交通延誤、罷工、天氣或其他非本公司能控制之情況所引致的額外費用。

- 延期返港逗留者酒店至機場之接送費用。

更改或取消

- 報名後,如因私人理由取消訂位或更改,將按以下情況扣除費用:

  - 淡季出發:

    - 出發前31天或以上,扣除訂金50%。

    - 出發前30-15天,扣除訂金100%。

    - 出發前14天或以内,扣除團費之90%。

  - 旺季出發(聖誕節、農曆新年、復活節及暑期):所有團隊一律不可更改或取消,否則將扣除已繳付的所有費用。

- 不論任何原因,於出發前、出發當日或旅程中退出(包括被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旅行團中包括之所有食宿、交通及行程均作自動放棄論(同行者亦不得享用),概不退款。

- 自行團需承擔責任,一切後果與本公司或其委託機構無關。

- 所有額外收費項目(例如提升機艙客位、提升房間),如客人自行取消團隊或取消額外收費項目,本公司均會收取手續費。之後所有額外項目將重新計算,被扣除之手續費將不予退還。

團隊取消及退款細則

- 若團隊未能成行,轉團客人可按照報名日之價格轉往其他團隊(不包括機票)。如有燃油附加費或任何稅項下調之退款,需於出發後一個月內取回,逾期則視作放棄。

- 所有退款或保留團費需在該團隊出發日的半年內辦理,逾期則視作放棄。

- 根據旅遊業監管局條例,本公司有權在旅行團出發前不少於9至16天取消旅行團(如參加人數不足、機位或酒店問題、客人被拒發簽證等)。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悉數退回客人所繳交之費用(已獲領事館簽發之獨立簽證費用除外)。本公司不需對取消旅行團的責任或支付額外補償。

- 「迫不得已理由」指的是戰爭、政治動盪、恐怖襲擊、疫情、惡劣天氣、交通工具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時刻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不可控制的因素。

- 退款費用定義為旅行社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預訂之交通服務供應商(航空公司、郵輪公司、火車公司等)可向旅客收取相關手續費。如團隊使用「加班機」,有關扣款將比「非加班機」的手續費高。### 團隊取消及退款細則

- 若團隊未能成行,轉團客人可按照報名日之價格轉往其他團隊(不包括機票)。如有燃油附加費或任何稅項下調之退款,需於出發後一個月內取回,逾期則視作放棄。

- 所有退款或保留團費需在該團隊出發日的半年內辦理,逾期則視作放棄。

- 根據旅遊業監管局條例,本公司有權在旅行團出發前不少於9至16天取消旅行團(如參加人數不足、機位或酒店問題、客人被拒發簽證等)。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悉數退回客人所繳交之費用(已獲領事館簽發之獨立簽證費用除外)。本公司不需對取消旅行團的責任或支付額外補償。


- 「迫不得已理由」指的是戰爭、政治動盪、恐怖襲擊、疫情、惡劣天氣、交通工具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時刻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不可控制的因素。

- 退款費用定義為旅行社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預訂之交通服務供應商(航空公司、郵輪公司、火車公司等)可向旅客收取相關手續費。如團隊使用「加班機」,有關扣款將比「非加班機」的手續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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